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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根据《鹤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》,设立鹤岗市审计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,机构规格为正处级。下设11个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法制科、财政金融审计科、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、经贸审计科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、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、区级审计办公室、计算机审计科、人事教育科:3个派出审计机构:公检法审计科、科教文审计科、公用事业审计科;1个事业单位:鹤岗市国家建设项目评审中心。市审计局主要职责是: 一、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定审计规...【全部】